中國足協難管蘇超原因
中國足協不直接管理像“蘇超”這樣的地方性賽事,主要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首先,蘇超被明確定義為一個集文化與旅游于一體的綜合性項目,而非單純的體育競技發展項目。這一特性決定了其核心目標在于推動地方經濟繁榮和文化娛樂活動的豐富,而非專注于競技水平的提升或職業運動員的培養。因此,蘇超的運營模式和目標與中國足協的主要職責存在差異,導致足協無法對其進行直接管理。
其次,蘇超擁有其獨特的運行機制,這一機制并不在中國足協的管轄范圍內。中國足協對于蘇超的內部運作、賽事安排以及相關政策等方面并無直接的管理權限。
再者,從法律角度來看,如果蘇超聯賽的球員和球隊沒有在中國足協進行官方注冊,那么從法理上講,中國足協便沒有直接權力對蘇超進行所謂的“工作指導”。這一規定確保了足協的管理權限僅限于其管轄范圍內的注冊球隊和賽事。
最后,如果一個業余賽事或組織完全獨立于足協的體系之外,不尋求足協的官方認可,不參與足協主辦或指導的任何賽事,也不需要足協提供的任何服務,那么在理論上,該組織或賽事可以不接受足協的直接管理。這體現了足球管理中尊重各方自主權和獨立性的原則。
綜上所述,中國足協不直接管理蘇超等地方性賽事是基于其定位、運行機制、法律條款以及尊重各方自主權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