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協(xié)U21遼魯沖突處罰:黃秋實等四停三年,多球員教練禁八場。
在北京時間8月1日,中國籃協(xié)官方公布了對近期一場重大沖突事件的嚴厲處罰決定。此事件發(fā)生在7月30日的U21男籃比賽中,遼寧隊與山東隊之間爆發(fā)了激烈的對峙。
當比賽進行到第三節(jié)僅剩4分15秒時,場上局勢一度緊張。山東隊以50-45領先遼寧隊,其中10號球員對遼寧隊球員黃秋實施了兇狠犯規(guī)。這一舉動立即引發(fā)了兩隊球員之間的口角和推搡。隨后的幾秒鐘內,大規(guī)模的沖突爆發(fā),雙方球員、教練及替補席均卷入其中,導致比賽無法正常進行,比賽信號隨即中斷。
經(jīng)查實,此次事件中涉及的多名球員及教練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比賽紀律和籃協(xié)規(guī)定。因此,中國籃協(xié)依據(jù)《中國籃球協(xié)會紀律準則和處罰規(guī)定》作出了以下具體處罰通知:
一、對遼寧沈陽三生飛豹籃球俱樂部U21男子籃球隊和山東山高籃球俱樂部U21男子籃球隊進行通報批評,并取消兩隊在2025年全國(U21)青年籃球錦標賽的比賽資格及成績。
二、對于挑起事端并首先動手的遼寧隊球員黃秋實、張峻豪以及山東隊球員袁帥、崔嘉航,給予同樣的處罰:通報批評、取消比賽資格,并停賽三年(處罰期從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三、其他參與沖突的遼寧沈陽和山東兩隊運動員如邢維皓、劉星言等,同樣受到通報批評、取消比賽資格并停賽八場的處罰(停賽場次將從其參加中國籃球協(xié)會相關賽事活動時開始計算)。
四、對于兩隊的主教練劉相韜、鞠維松以及領隊張帥、姜國強也給予了通報批評、取消比賽資格并停賽八場的處罰。
此外,盡管未直接參與沖突,但被判罰取消比賽資格的遼寧和山東隊員如唐雷響、代彥龍等,也將自動失去下一場比賽的參賽資格。
此次事件給中國籃球界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各相關單位及球員必須深刻反省,嚴格遵守比賽紀律和規(guī)定,維護良好的賽場秩序。希望各方能夠引以為戒,共同促進中國籃球的健康、和諧發(fā)展。